律师解析:
在发
起诉讼并进行
立案的过程中,依照我国现行的
诉讼法规则,
诉讼费用一般应先行由原告方主动承担。
根据法律程序要求,
败诉方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因此,原告方在支付诉讼费用时需要提前筹措,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出炉之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责任进行区分,进一步划分诉讼费用的比例,然后再确定具体的诉讼费用数额。
这在法律层面上,实际上是原告方“多退少补”的过程。
若原告方
胜诉,则诉讼费用将全额退还;
若败诉程度严重,则无需再次缴纳;
若是部分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由原告和被告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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