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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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到期当天一般不算过期,到期日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期限届满但未逾期。若合同约定到期日当天视为逾期或有特殊逾期起算约定,则从其约定。借款人到期日未还款,出借人可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实际操作依合同条款和法规确定,有些合同会考虑节假日等因素,需研读条款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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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欠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由民事法律调整,如《民法典》相关规定,派出所不直接处理。但欠债逃跑若涉及诈骗等刑事犯罪则为刑事案件,派出所会介入侦查。所以单纯民事债务纠纷中的欠债逃跑应走民事诉讼途径,涉嫌刑事犯罪可向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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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条与诉讼时效,若借条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截止日起算共三年;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钱,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出现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等情况会中断并重新计算。超时效起诉,债务人抗辩可能使债权人失胜诉权,需留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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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间借款协议是否公证取决于双方意愿,公证非协议生效必备条件。内容合法、表意真实的协议即便未公证也有效。公证可提升协议证明力与公信力,利于纠纷时举证,但需付费且程序繁杂。双方信任、无异议可不公证;担心纠纷、想固定证据则公证较好,总之应据实际和需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