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大家好,跟你们聊聊借条和它背后的保证期这个话题。其实这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有这么一条规定:只要你跟给别人提供保证的那个人之间,有关于保证期是多长时间的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听从那个约定好了。但是万一要是这个约定的保证期比人家借给你钱的时候还要早,或者刚好跟还款期限对上了,这时候我们就得认为他们俩没谈过保证期这件事。
记住。咱们国家的诉讼时间就是三年,除非法律有别的说法。简单来说就是说如果你手里有张欠条,里面写了要还钱的日子,那么只要这个日子过去了好几年,你就得抓紧在三年内找人民法院帮你处理,这样才能保护你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如果超过三年了,那就小心别让诉讼时效期给过掉了,这样你再想通过法院要回自己的债款可就难,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法律允许延长,不过这种事儿还是需要法院来决定,不能个人随便说了算的。
有没有出现过什么能让诉讼时效暂停或者停止的事情等等。如果他们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你就得拿出证据来说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经有过什么事情让诉讼时效暂停或者停止了。总的来说,借条上没有还清的那部分钱款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超过了这个时间你可能就没法通过法院让他们还钱给你了,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或者你能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经有过什么事情让诉讼时效暂停或者停止了。
其实,如果你签了个合同可是后来发现无效的话,吼~依据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这个签合同的人从这个事情里面赚到的钱就得给人家还回去。要是实在没法还给人家,那也得折算之后给人家一点弥补嘛。如果这里边有哪一方做错事了,得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假如两边都有错的话,那就各负其责。所以捏,如果你手上这个借条就是因为那个无效的合同搞出来的,就要按这条规定去解决借条这事儿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宪法监督机关请求维护民事权益的司法程序的时效期限为三年。通俗地说,假设借款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债权方应该在确实得知或是应当推测到自己的权益已受损、并且义务人为谁后的三年内,向宪法监督机关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