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被告不按照法院发给他的通知去履行他应该承担的责任,法院就有权去找那些跟被告有关的公司或者机构打听被告到底有多少钱,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不是要把被告的各种资产给扣留起来,甚至是拿走,变卖掉。所以,如果有人借了钱没还上的话,法院在执行的时候真的有可能会冻结他的银行账户,这样才能保证判决和裁定能顺利执行,让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一般来说,成年人就是我们说的能独立做事做决定的那类人,他们有权利去做出自己的选择和行动,这个就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不过,这里有个例外,那就是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群体,只要你有自己的收入来养活自己,那你也是可以被看作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说,就算你没满18岁,但是你已经能够靠自己的努力赚钱养活自己的话,那你也可以像大人一样去处理各种事情,包括借钱。
我们的法院在处理借款纠纷这类事情的时候,有时候会碰到一些欠钱不还或者是想偷偷摸摸转移财产的借款人。为了不让他们逃掉,咱们出借人就可以提出财产保全这个申请。只要法院觉得情况紧迫,它就可以在短短48小时之内做出决定,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大家的利益,比如把借款人的银行卡给冻住。所以,如果你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赶紧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的话,借款人的银行卡就有可能被冻住了。
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681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其实就是给债权上保险,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说只要债务人还不起债或者出现约定的意外情况,保证人就要出来还款或者背锅。这样讲的话,如果你的朋友手头紧想借点钱,银行就可以跟他签个保证合同,这样就能放心地把钱借给他了。但是,根据民法典第683条的规定,机关法人可不能随便当保证人除非是经过国务院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去转借别人的那种情况。
若被执行人未能依照执行通知书所规定的期限来履行法定文书中所载明的各项应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规,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卖等处理手段。倘若担保人被判定为被执行人身份,那么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将有可能被冻结,此乃法院执行程序中的常规操作,也是法律赋予法院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