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大家要是想申请再审的话,得在法院给出的那个判决、裁定生效之后的半年里面提交申请。当然,要是遇到下面这几种情况,你得在自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件事的那天开始算起的半年之内提交申请:像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和第十三项说的那种情况。那么,关于欠钱不还的这种案子,如果法院已经给了判决或者裁定并且生效了,那你就可以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后的半年里去提这个再审申请。
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一个针对诈骗罪的专门条款,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但是,这个条款只针对那些真正的诈骗行为,跟那种借了钱却迟迟不还的情况可不一样。后者只是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说到底不是什么犯罪大事儿。所以嘛,如果有人借你钱又不还的话,那就不算是诈骗罪,也没法给他们判刑,更别提上诉啥的了。不过,如果那个欠债人还是不肯还钱给你,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院来帮你追回这笔债款。
这个事儿要是你觉得不服气,想翻案子的话,那就得在判决、裁定出来以后的6个月里赶紧去申请再审噢。不过,如果这个里面有法律条款说的那些特殊情况(就是那个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那么你就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别人告诉你那些事情之后的6个月里赶紧去申请再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头,有这么一条儿(第22条),说要是别人借了你的钱不还给咱们,那就是民间的经济纠纷,一般情况下,这个是不能拿来直接用这条儿来管的。不过,要是他欠债不还的行为,已经严重到影响到了社会秩序,比如说他用威胁、恐吓之类的招数来逼着你还钱,那就得按照这条儿来报警处理。当然,如果这种事儿在半年之内都没被警察叔叔们发现的话,根据这条儿的规定,他们也就不管了。
其实这个一般不算做诈骗罪,这种事情大多都是让人头疼的民事债务纠纷而已。真的犯了诈骗罪的话,得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这些让人上当受骗的动作才行。所以具体能不能判成诈骗罪嘛,咱们就别乱猜。就算真的算作诈骗罪,按照刚才说的那条法律来看,就拿骗子骗走了一万元来说吧,这个金额可能已经算是"数目不小"了,但是能不能判刑,还得看整个案情的细节以及法官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