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未涉及主要
财产权益争端的案件:
根据争议金额的不同,收费标准在人民币2000元至30000元之间浮动。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收取的费用低于2000元,则按照2000元予以收取。
(二)对于已经涉及到财产权益争端的案件,按照争议
标的额的大小,采用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加收费:
1.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6%;
2.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
3.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4%;
4.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
5.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2%;
6.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
7.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累计收取的费用低于2000元,则按照2000元予以收取。
(三)计时收费方面,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将由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四)如需增加反诉内容的案件,反诉部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五)若
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负责处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六)风险
代理收费的最高
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