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法律系统里,要是谁欠了债还不肯还钱,那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告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债务人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里面提到的那些坏事,比如说弄虚作假、藏匿财产或者拒绝服从判决等等,就可能会对他采取罚款、关押之类的手段来惩罚他。假如他的行为严重到涉嫌犯罪的话,法院甚至可以把案子转给公安局,让他们亲自上阵去办这个案子,然后起诉到法庭。
要是有人欠债不肯还的话,那如果搞出些小动作来阻碍法院调查,比如假装没这回事儿销毁关键证据呀,或者用暴力、恐吓甚至送礼让别人不要说实话之类的,或者藏起来、转手给别人、变卖掉、弄坏已经抵押的东西等等,法院就可以根据情况来决定是罚他点钱还是关几天。要是事情特别严重的话,还得坐牢。要是这些事儿都没有,仅仅是不还钱而已,最厉害也就是罚钱或者关几天,不能直接变成坐牢。毕竟,坐牢一般都是因为有人捣乱法庭程序嘛。
这要看你的案子到底有多大,还有当地法院的规定。
咱们要打官司得有个条件,就是说得先看看你跟这个事儿是不是真的有关,然后得找到那个让你生气的人,还有你想要追回的东西或者是想说的话,而且这些事项都得是法院能够管得到的才行。比如说你在租房子的时候欠了人家房东的钱没给嘛,那这种情况下你就是被告,房东就会站出来作为原告,说你没有按照约定付租金之类的问题。
要告别人得满足好多条件。其中就包括要有很明确的要求和原因。比方说,要是有人借你钱不想还了,那你就可以依照这个规定去打官司。具体到实践里头,有时候债主会选择等到还款期一过或者快到了再去告状,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嘛。所以欠钱不还这种事儿是可以提前告的,法院也会按照现在的法律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