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告诉你,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想让法院帮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要尽快。因为这种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只有短短的三年。也就是说你要是在欠债的那个人没有还清债务的三年之内没去告他,那就惨,你的诉求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过,虽然期限是3年,还是有个特别条款的。就是说呀,如果你感到权益受到了伤害,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20年,那法院就不管你了。
咱们得记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要是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发现欠债的那个人拖着不还钱,那你可要在三年之内赶紧去法院告他。不然的话只要你超过这三年的期限没去闹事,你就失去了让法院帮你要回债务的机会。不过,法律也考虑到有些特殊情况,比如从权益受损开始超过20年,这种情况下,除非你又能拿出什么特别理由来说服法官,不然法院也是不会再管你的。
你得知道,按照《民法典》里头的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咱们的起诉时间只有短短三年。从你发现自己吃亏或者应该发现吃亏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要是过去了整整二十年的话,那法院就不会管咯,除非你能提供特别特殊的理由,让法院觉得应该帮你延期。比如说,假如你借钱给人家好多年没还,那你做为债主儿,最好是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这事儿已经对你造成损失时的三年内去法院告他。
您根据咱们中国的法律规定,就是那个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这玩意儿讲的,如果您对某个事儿觉得受到了伤害或者自己应该知道这个事儿的话,那就得快点,3年之内到法院去告他们。要是过了这3年嘿嘿,就没办法用法院来保护自己,只能靠自己了。说到这儿,我要跟大家普及下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可是两码事哟,民事责任主要就是处理债务这些破事儿,而刑事责任嘛,那就跟犯罪扯上关系咯。
大家都知道,根据咱们国家《民法典》里面说的,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了损失,而且这个事情被告知或应该被告知你,这个时候就要算起,你有三年的时间去维权。如果这个三年过去了,你还没来得及找人打官司,那按照这个法律来说的话,我们的法院就不能保护你的权益。不过,如果真的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说不定法院会给你个机会让时间再延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