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过程中再次实施犯罪行为,所面临的刑期判定将主要依据新的犯罪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种情况,法院将会对此份新罪行进行独立的审理与裁判。若经审理后确认新罪的成立且符合累犯条件时,法庭亦有可能因此加大对被告人的刑事惩罚力度。
若有一位嫌犯在被惠予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新条例,那么法院将依照新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予以公正审讯。然而,无论是取保候审手续本身还是其带来的强制力度,都难以阻止新罪行的发生。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涉及的新罪行很可能与原先的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同时,相关的法律条款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确定罪名及量刑标准。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若犯下其他罪行,将面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的严厉后果,同时还可能会被追加追究新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司法机关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逮捕。
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并非表示犯罪嫌疑人士或被告人刑罚的完结,其核心意义在于限制人身自由,等待进一步的调查与审判。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解除时间,要视案件的审理进度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而定。一旦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被告人的刑期已满,抑或是在审判过程中对强制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便可得到自由释放。另外,取保候审的时间上限为12个月。
若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实施取保候审:首先,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公安、检察、法院于刑事诉讼流程之中,针对已遭受刑事追究而暂未受到刑事羁押之人,考虑到其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故明确其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提交保证书,确保能随时听候传唤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