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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报保险时,己方能够主张由事故引发的合理出行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即该费用是处理事故及后续事宜必须且合理发生的,如前往定损点、维修厂的交通费用。主张时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作证据。若双方对费用合理性有分歧,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应在法律和合理范畴内主张费用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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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公司洽谈纠纷并诉讼时,起诉地点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通过保险合同解决争议,诉求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货物,诉求则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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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质保金尚未到期时理论上可转让,但有门槛。转让要与先前合同条款一致,若合同禁止则不能转让;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格式与流程操作,且向相关方通知。质保金转让需符合法律要求、有效且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易引发纷争甚至无效。未到期质保金转让虽可行,但要综合考量多因素并按手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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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车险服务有代位求偿权。当第三者损害保险标的物致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可在赔付金额范围内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若车辆损失由第三方引起且对方不担责或无力赔偿,被保险人获赔后,公司将代追讨赔偿款。但公司行使该权利需符合条件、遵循程序,如及时上报、提供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