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当你去法院打官司的时候,要是审判过程中发现可能因为某个人的行动或者别的原因,导致判决执行起来特别麻烦或者给其他人带来损失的话,法院会考虑对方的请求,然后决定给你的东西来个保护罩。这个保护罩就是叫你提供一些物品作为押金,如果你不给这个押金,那法院就会拒绝你的请求。法院收到你的请求以后,如果发现事情很紧急,他们得在48小时之内做出决定,而且要马上开始执行。
要是有人欠债不肯还的话,那如果搞出些小动作来阻碍法院调查,比如假装没这回事儿销毁关键证据呀,或者用暴力、恐吓甚至送礼让别人不要说实话之类的,或者藏起来、转手给别人、变卖掉、弄坏已经抵押的东西等等,法院就可以根据情况来决定是罚他点钱还是关几天。要是事情特别严重的话,还得坐牢。要是这些事儿都没有,仅仅是不还钱而已,最厉害也就是罚钱或者关几天,不能直接变成坐牢。毕竟,坐牢一般都是因为有人捣乱法庭程序嘛。
要是有谁借了我们的钱却迟迟不肯归还,那我们作为债权人,跟那个欠债不还的人(也就是被告。)可是紧密相关的。我们有权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让他把欠我们的钱还给我们,并且要给出足够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撑这个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去法院告他还钱是完全合法的,这也是法院会受理我们的民事诉讼的原因之一。所以,如果那个欠债的人还是没有还钱给我们的话,我们就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还钱给我们。
当咱们的法院收到一个案子之后,如果觉得情况特殊,比如那个拖欠债款的人可能会做出转移财产这类可能导致更大损失的行为,那么他们就可以依据债权人的请求或者自己认为需要来采取所谓“保全”措施了,这其中就包括把债务人的银行账户给冻住。如果事情特别紧急的话,那法院在48个小时之内就要做出决定,而且一旦他们决定采取这样的保全措施,马上就要开始行动。
说白了,告别人欠你钱不还这种事儿,其实主要还是民事纠纷嘛。人民法院顶多就是在个别特殊情况下,比如有人故意伪造证据、干扰司法程序或者就是明摆着不愿意执行法院判决啥的,这时候可能才会对告状的人和其他当事人动手动脚,给他们来个罚款、拘留之类的。但是,如果你只是单纯地去告人家欠钱不还,这事儿本身并没有触犯到上面提到的那几条法律规定的话,那就基本上不用担心会被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