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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还钱法院怎么判

时间:2024.07.16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在未持有明确借据的情形下,法院仍然可以依据各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据对是否发生过借贷关系进行深入剖析与判断。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有义务为其主张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支撑。
若当事人无法提供借据,但能提供诸如转账凭证、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自述等其他类型的证据,只要这些证据经过严格查证属实,便可被视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
此外,若人民法院认为审理该案所需的某些关键性证据,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获取,那么法院有权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全方位、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以便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据,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确实存在,法院就有可能依据这些证据来判定是否应该偿还债务
反之,倘若证据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确立,法院则可能会做出驳回当事人还款请求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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