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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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农村拆迁儿媳妇没有份,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上登记的名字,如果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被拆迁的自建房属于父母房产,不管是儿子还是儿媳妇,都没有权利强行分割属于父母的财产。
农村房屋拆迁款儿媳妇不一定有份,在农村地区房屋拆迁补偿是与户口挂钩的,遇到拆迁情形时,可以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确定自己是否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若是有资格,若是他人不支付自己应得的补偿金,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农村宅基地儿媳妇不可以继承,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没有处置权利,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所有权不适用于继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