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
李广健律师,1967年1月生,湖州人,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浙江大学双学位,不仅仅是律师,还是工程师、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半个世纪人生路,千百案卷风雨雷”是他的写照。 他代理的“女大学生同学家做客楼梯栏杆断裂致残赔偿”于2008年8月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作为典型案例播出。他办理的成功案例被《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好律师》等专业杂志刊物收录。担任多届本辖区区政府法律顾问、区人大立法咨询专家,还被聘任湖州市仲裁委仲裁员、湖州市人民监督员等。他把“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智慧”作为职业追求,把“安全生产零事故,产品质量零缺陷、涉诉纠纷诉零风险”作为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终极目标,与广大中小微企业一起成长。
咨询该律师1643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主犯是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体现在组织、策划、指挥或实施主要行为等;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提供工具、望风等。量刑上主犯对全部犯罪行为负责,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行为、地位作用、对危害结果影响力等因素,由司法机关准确认定。
1896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界定标准主要依据《刑法》。客观方面有典型行为表现,如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秩序严重混乱。主观方面为故意。同时要区分其与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
1132人阅读
通常他人先发起攻击致当事人身体伤害,当事人反击可能被判定为互殴。但符合相关规定,如为阻止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且在合理范围内的自我防卫不应视为互殴。正当防卫有基本原则,若难以判断是否正当防卫,公安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评估责任,不能简单判定是否为互殴,要依具体情况剖析。
1975人阅读
现实中,转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具体分析。正常合法目的转钱,如帮亲属付医疗、教育费或代付公司采购款等不构成犯罪。但明知对方用转款从事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仍帮忙转钱,可能构成共犯。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主观明知程度和所起作用判定责任,面对转钱要警惕,防陷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