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咱们就得先看看这诉讼期限是不是早就过期了。如果你从那天知道自己被欠账一直到现在,都还没到3年,那么没错,你当然可以去找法官帮你打官司把钱给要回来。不过,要是已经过去了3年以上的时间,那就有点儿麻烦了,按照刚才提到的法律条款,如果你不能举出足够的理由去向法庭请求延长诉讼期限,那就很有可能连法庭都会不支持你的权利主张。所以追回10年前借出去的钱到底行不行,主要看你有没有用好这关键的3年。

别担心,法律给了我们3年的时间来追讨。但这是底线了,除非还有别的规矩。诉讼时效,就是从你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且知道谁欠你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过了20年,那人民法院就不管你,除非有啥特别的情况,比如说你自己去申请的话,他们才会考虑帮你延长这个期限。所以赶紧抓住机会,别让你的权益过期。

如果是走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去追讨的话,这个期限就是指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之后开始算起的执行期限。如果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上已经明确说了要在什么时候还钱,那就从那个日期开始往后推两年,这就是我们可以申请执行的时间。如果上面没说清楚什么时候还钱,那就从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上规定了要分几次还清,那就从最后一次还钱的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起。

关于这个问题,我来给大家解释简单点儿。咱们这个法律规定,如果你发现自己被人坑了,或者说你觉得自己应该知道的权益受损,那么从那时候开始算,你有整整三年时间来找他算账。可是,万一过了这么久,你还在不停地催人家要钱,你懂得,这就是咱们常说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或者说是“中止”。

给亲们,我们去法院告人家保护自己的权益可只有三年。这个就是说,大家要赶紧行动起来,不然就没戏了呀。比如说,你钱被别人借走了不还,或者是别人把你东西弄坏了却不赔偿,这些都不能拖太久哟。从你发现自己受到了伤害开始算起,只有三年的时间来找那人麻烦。要是超过这个时限了,法院就帮不了咱们。不过,如果是从受伤害那天起已经过了二十年,而且还有特别情况的话,咱们还是有可能赢的,这时候就看法院给不给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