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这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可能涉及到退还之前付过的利息、赔偿损失等等好多问题哟。
假设你欠朋友的钱已经过了三年都没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你作为欠债人,是有权拒绝还钱的。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你选择这么干的话,你的朋友就没法通过法院来逼着你还钱.但是,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在过去的那三年内,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里提到的那些让你没法做决定的事情,比如生病、出意外之类的,导致你的朋友没法去法院告你,那么这个时候,诉讼时效就会暂停。
答案就是——赶紧去法院告他。但是你可要注意,这个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只有三年时间。也就是说,你必须在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知道对方没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年内把官司打到法院去。要是过了这个期限,那就不好意思,法院不会给你保护的,除非……那就是从你权益被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才会有特殊情况发生,法院可能会根据你的申请来考虑是否延期。
就是说,要是你跟别人签了个借款合同,但最后发现这个合同是没效的话,那你从这份合同里赚到的钱就要还给人家。但是,有时候可能还不上或者真的没必要再返回给人家了,那这时候就得按照差不多值多少钱来摸个底儿,赔给人家咯。而且,如果你们其中一方在签合同的时候犯了错,那你就得赔偿人家因为你的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当然,如果你们两个人都有错,那就得各负其责,谁也别想逃脱。
关于这个话题,我想说的是,假如说你的借条已经过期三年,那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民法典”里面,它提到过的,如果你是那个欠款人的话,你是有权提出你不想还钱这样的借口。这就是说,因为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你可能会觉得自己已经不用再承担还钱这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