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与释放均属于实施相关措施的行为,然而二者性质迥然有别。取保候审乃是指犯罪嫌疑人员在尚未被依法逮捕拘禁的前提之下,通过特定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讯问的强制性措施,这一举措向外界传递出当事人仍然处在刑事诉讼流程之中的信息。相对而言,释放则往往会归因于案件调查完成或者相关证据不足等因素,使得嫌疑人得以摆脱刑事追诉,重获人身自由。
保释并非等同于无罪释放,它是一项法律严明的刑事司法程序,旨在给予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的前提下,享有短暂离别羁押场所、保障其合法权益及配合诉讼进程的权利。然而,在保释期内,被保释者仍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还需要履行随时应召出庭的义务。所以,一般而言,所谓的“释放证明”大多情况下是不存在的,而更可能出现的则是“保释决定通知书”。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该举措允许涉嫌犯罪或已被起诉的罪犯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之后,能够在法庭审判阶段继续保持自由身,过上日常生活。然而,尽管被告有幸通过取保候审获得了暂时性的自由,却并不代表他必将得到无罪宣判。实际上,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证据链条以及法官的判断力。
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一般不会当庭释放。判处缓刑意味着被告人在一定考验期内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但仍需要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和程序。法院会在判决生效后,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并通知被告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羁押候审不等于期满释放,这是一种临时性的司法手段,不影响最终结果。如果法院判定被告有罪并需要判刑,那么之前的羁押候审时间不能算入刑期。但如果法院判定被告无罪、免刑或刑期已满,那么被告就会依法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