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须向公安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该行为旨在确保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司法机构履行相关诉讼流程,从而防止其借此机会规避法律责任。倘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依法予以没收。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通常需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或是本人亲自向公安机关提交。此举旨在确保嫌疑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且能够随时听候传唤。若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员行为规范,符合规定要求,那么待案情结束之后,原先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全数退还。
取保候审所需之保证金通常由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亲自交付至公安部门。此举主要为了保障嫌疑人能在遵守各种禁令规定的前提下,如定期向当地公安部门汇报本人情况、严格恪守在自己居住地范围内活动等。若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循上述各项规定,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返还。
法院通常要求犯罪嫌疑人或其担保人向公安机关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此举旨在确保被告人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且在传讯时能够随时应召出庭。若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内无违法行为,则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该笔保证金将会予以全额退回。
取保候审押金,亦可称之为保证金,此乃由涉案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向公安机关交付之款项,旨在确保其在取保候审阶段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保证金必须由公安机关负责收取,同时需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而一旦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若被取保人未曾有任何违规行为,该笔保证金将原数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