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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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的财产数额如何界定对于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中涉案金额的具体判定标准如下所示:当贪污违法所得处于3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20万元时,应当被定义为“数额较大”的情况;若贪污数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人民币但又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被明确认定为“数额巨大”的范畴;而当贪污数额超出300万元人民币的,则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违法行为。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概念及其界定受贿罪与贪污罪之间的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手段有所差异。在受贿罪中,行为人为谋取自身或者第三方的不正当利益,以私下约定或者利用职权影响干预等方式,非法获取、接受他人的财务赠与或者支出;相比之下,贪污罪的实施者则通常采用侵占、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将自己所负责管理、运营、经手的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其次,犯罪目的也存在明显区别。

关于贪污受贿犯罪金额的定义标准如下:贪污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0元但不足人民币200,000元者,应被视为“数额较大”;贪污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00元但未达人民币30,000,000元者,应被视为“数额巨大”;贪污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0,000元者,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罪的判罚主要考虑贪污金额、行为恶劣程度、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一般来说,贪污金额越高、行为越恶劣、情节越严重、社会影响越大,没收财产的额度可能就越高。具体的额度则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进行合理裁决。

在判断贪污罪共犯时,主要看罪犯是否有共同贪污的意图和行动。如果一方知道别人要贪污,还主动参与、协助,比如提供实际帮助或策略建议,那他可能就是共犯。不过,由于共犯在犯罪中的角色和地位不同,他们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会有区别。对于在贪污活动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