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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告大股东侵占罪被除名怎么办

时间:2024.07.0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094人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范,若小型股权持有人认定大股东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此僭越行为对公司带来了实质性损害,那么小型股权持有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管机构或决策层提出申诉,以便由其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倘使公司监管机构或决策层拒绝对此进行诉讼或者在接获请求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未作出任何行动,又或是在紧迫情况下倘若稍作耽搁将会导致公司利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种况境之下,小型股权持有人便有权直接以个人名义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捍卫公司的权益。当小型股权持有人被排除在公司管理阶层之外时,首要任务便是调查被驱逐出去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若排斥是出于合理的解释,例如小型股权持有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出资责任等,那这个小型股权持有人的股东身份很有可能会被撤销。然而,若排斥是基于非法的理由,比如大股东滥用职权剥夺小型股权持有人的股东身份,那么小型股权持有人就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发起诉讼,要求恢复其股东身份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如果小型股权持有人在被排除在外后发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小型股权持有人的股东身份是否仍然有效,以及大股东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法院确认大股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且还给公司带来了损失,那么大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的来说,小型股权持有人在被排除在外后,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发起诉讼,要求恢复他们的股东身份并赔偿损失。如果大股东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那么大股东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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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股东告大股东侵占罪被除名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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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小股东认为大股东职务侵占致公司受损,可申诉,公司不理或情况紧急,小股东可自诉。被排除先查原因,非法排斥可起诉。法院依情况判,若大股东职务侵占致损担责。总之,小股东被排可起诉恢复身份并索赔,大股东若有罪担责。

    浏览量:1094 2024-07-05
  • 小股东告大股东侵占罪被除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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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1036 2024-07-04
  •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进行公证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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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本变更可自愿选择公证,非强制要求。公证在股权转让、个人无法到场、保障权益共识或作为法律凭证等情况下,能有效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交易的公信力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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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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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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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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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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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国法律,股东在未实际出资前也有权进行股权转让。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未经实缴不能进行股权转让的限制。但如果公司章程中有相反规定,则需按章程执行。 另外,股权转让并不意味着股东的出资责任消失,仍需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东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确保合法合规操作。

  •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赠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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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能否无偿赠与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虽然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股权赠与的具体内容,但一般认为,股权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股份转让方式。尽管缺乏直接的法律条文支持,股权赠与和股权继承等情形在实践中常常被视作特殊的股权转让形式。因此,股权是可以无偿赠与的,但具体操作仍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变更股权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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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未获授权擅自更动公司股权结构,构成权力滥用,涉案人可能会被视为职务侵占罪。根据法律,涉及较大财产数额的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而涉及巨额财产的犯罪者,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被没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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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利用职务侵占公司财物,若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职务侵占罪。我国法律规定,对此类犯罪者,应视金额大小,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附加没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