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抢劫罪主要由以下四个构成要件组成:首先,该罪名的直接侵害对象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及个人人身权利;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均可能成为该犯罪的实施者,即犯罪的主体范围广泛;再次,从犯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来看,行为人必将当场采用暴力手段、威逼恐吓或其他强制性措施来夺取他人财物;最后,从犯罪的主观心态上分析,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
入户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既遂判断标准在实施入户抢劫行为时,尽管未能成功掠夺财物,但是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这种情况应当视为犯罪既遂;反之,如果既没有成功获取财物,同时也没有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那么就可以判定为犯罪未遂。
转化型抢劫罪不成立的情况,主要包括下面这些: 1.行为人盗窃、诈骗或抢夺的财物,没有达到法定“数额较大”的标准。 2.行为人虽然在盗窃、诈骗或抢夺的现场使用了暴力或威胁,但并不是为了藏匿赃物、逃避抓捕或者毁灭证据。 3.行为人使用的暴力手段或者威胁程度较轻,不足以对他人造成严重危害。
入户抢劫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一是行为方式,实施抢劫犯罪时必须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以获取或扣押他人财产。二是犯罪场所,该抢劫行为应发生在“户”内,即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场所。三是主观意图,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恶意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转化型抢劫罪不成立的条件主要包括:第一,行为人盗窃、诈骗或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小,未达到法定“数额较大”标准;第二,行为人在现场虽然使用了暴力或威胁手段,但并非为了藏匿赃物、逃避逮捕或者毁灭证据;第三,暴力手段或威胁程度较轻,不足以造成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