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杨新伟律师,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纠纷、商事纠纷、非诉业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民事类办理数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及民间借贷类案件,均拿到委托人满意的判决结果,刑事类为数个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不起诉等结果,均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青年律师的热情、执着、责任和担当,用真诚的态度为委托人提供专业、严谨、全面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提供暂扣款项,而多数情况下采取保证金或保证人担保的方式来实现。如果选择让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则需要当事人或其亲友支付相应的金额,然而这并非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罚款,反而相当于为其提供了一份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承诺书。只要被告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会全额返还给被告人。
当保释金违反如下规定时,将有可能面临被没收的风险:首先,被保释者未经执行机构的授权,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市区或县级区域;其次,若被保释者的住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游执行机构进行报告;再次,在接到传唤通知时,被保释者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此外,被保释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最后,被保释者也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
取保候审是否涉及保证金暂时扣留如果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存在如下情形之一者,将面临着被没收的风险:首先,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而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其次,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通信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等情况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此外,在接到传讯通知后,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审理;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或干扰证人作证的公正性;最后,严令禁止销毁、伪造证据或与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串通等行为。
取保候审押金是为了保证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法律规定和法院命令,对其行为进行约束的一种措施,与罚款是不同的。取保候审押金和罚款的法律属性和用途都不一样,所以取保候审押金不能用来抵扣罚款。
取保候审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发生变化或被取消。这是法律要求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以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时应召的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违反规定,例如擅自离开居住地或未报告信息变更,执行机关可以调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