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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患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4.07.16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896人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的患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主要提供了以下三大途径:
首先是由医患双方共同协商以寻求圆满解决方案。
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就赔偿事宜进行深入的磋商,并最终达成共识,随后则需签署相关协议以便明确约定。
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可考虑选择适当的法律手段进行公证或是委托律师作证,此外,协议还需要交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备档;
其次是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调解申请。
申请人有义务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要在知晓或可能意识到自身健康受到了损害之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之内提出请求;
最后则是诉诸法律程序。
在应对医疗纠纷时,经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并无强制性处理权限,因此,若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患者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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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璨律师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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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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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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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

    刘璨律师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等等。

    播放量:733 2022-06-09
王晓冬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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