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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合同签署后,还需书写借条吗

时间:2024.06.3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机动车乃动产中的一类,在债务担任保证人的情况下,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可依法将其进行出质,交付至债权人手中,并应就此事签署完备的质押协议并进行相关的注册登记。
若未进行妥当的登记,则无法对善意第三方产生约束力;
同时,质押协议始终为主要的债权合同之附属协议,只有在主债权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质押协议方可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因此,倘若尚未签署借款合同,有必要先行撰写借据以便后续签署相应的质押协议。
所谓质押,即当债务人或第三方同意将自己的动产或权益移交给债权人控制使用,并以此作为债务偿还的担保。
若在债务到期后未能按约履行,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定程序,用其所保留的财产优先实现债权。
而当债务人最终履行债务后,质押的财产也须返回给出质人。
在此过程中,债务人或第三方为出质人,债权人则为主质权人,被移交的动产或权益便构成了质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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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借条但找不到人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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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人优先向设有担保的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时负责清偿,随后有权向债务人追讨。2.在处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配偶主张;3.若纠纷无法解决,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法院缺席审判并依据证据判决,债务人不履行则可申请强制执行。4.对于失踪且无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申请宣告失踪,委托代理人管理其财产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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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人是否有权使用或处分质物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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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1126 2024-07-02
  • 债权转让时,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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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1331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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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雯婧律师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而共同担保则是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2.可设立再担保的只有主担保且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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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敬雯婧律师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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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雯婧律师

    可以,担保人在帮债务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向债务追偿。但是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时要注意该款是否该还,有无已还或是不用再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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