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1126人阅读
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伤”定义,不能仅看受伤程度。工伤界定主要综合职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要素。工作中因履行职责遭意外,即便轻伤也可能算工伤;但因个人故意犯罪、过度饮酒吸毒、自伤自杀等法定排外事项致伤,即便伤势轻也不算工伤。最终认定需依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规及实际案情确定。
1602人阅读
工伤判定并非仅取决于伤害程度,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一般在工作时间、场所因执行工作任务遭遇意外,不论轻重都视为工伤,如轻度扭伤等。严重伤害符合特定工作相关条件也可能认定为工伤。关键是受伤与工作有明确直接因果关系,像操作机器不当、出差遇交通事故等。但故意犯罪等非正常情况致伤不能认定。
1498人阅读
通常以下情形产生的伤害会被归纳为工伤: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执行本职工作受意外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区域做与职业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伤;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职务遭暴行等致害;患职业病;因工作长途出差受伤害或失联;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等事故受伤。
1696人阅读
相对于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尝试推翻工伤认定可能性较低。若工伤认定基于充足证据和合法程序,用人单位成功推翻颇具难度。不过,若用人单位能提出有力反面证据,如证明员工受伤不在正常工作时间、场所,或非因工作、系自身故意等,仍有机会挑战结果,但此时用人单位需承担更重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