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国家机关凭证罪,最高可判三年刑(含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罚款)。情节严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盗窃、夺取或损坏丢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属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同样受罚。
根据刑法,犯罪行为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刑期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加重罚款。情节恶劣包括:涉及大量公文、证件、印章;多次作案;后续有非法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声誉。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是行为犯,仅需实施实际销毁国家机关公文文件的行为即构成,不以结果为导向。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辩护人明知涉及公文文件仍决意销毁。故意心态是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
破坏国家级机关印章罪侵犯国家级机关正常运行,犯罪行为包括非法窃取、抢夺或严重损坏公章、公文、证件。需16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实施,明知故犯。动机明确,如私自撕毁、损毁等。过失行为不构成此罪。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