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记得,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面的说法,如果出了什么交通事故之后有人逃走了,那这个逃走的人一般要负全责。不过嘛,如果你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面的那个人也是有问题的,那你就有机会让那个逃走的人少负责一点~还有,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也讲到过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惩罚。虽然这条是针对那些违规驾驶导致大事故的情况,但其实,逃走本身就是个犯罪行为。
这个在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和逃逸情况这个就有区别。比如,如果你只是不小心出了点儿事儿,没有跑也没怎么着,那这么点小事儿最多也就判个三年以下的牢狱生活或者拘役。可要是你心虚了溜之大吉,这个法律上可是有严格要求的,那就是至少得坐牢三年以上,最高要到七年才行。如果因为你的逃避,造成他人不幸去世,那就更惨了,肯定是七年以上的牢饭伺候。
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实施逃逸行为,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当事人,将被公安机关处以罚金范围从200元至2000元不等,并且可能被判处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如若不幸酿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了犯罪,尽管当事人没有选择逃逸,仍旧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由公安机关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是不可避免的。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的处罚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将被处以最高至二千元人民币的罚款以及最长达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处罚。此外,肇事车辆也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未来的日子里,该驾驶员将永远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在交通事件中,假如肇事方施行了逃逸行径,那么,这部分逃逸者将需承担起所有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明确指出,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逃逸情况时,逃逸当事人必须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表明其它涉案人员同样存在过失行为的话,则该部分涉案人员有可能会被适当减轻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