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申请可能因以下原因被拒:首先,夫妻双方未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其次,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仅有部分行为能力;最后,如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相关申请未经接收。
我们拒绝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情形包括:依据第八条款的规定;机动车信息与档案不符;未经海关正式解除监管;车辆处于抵押状态;被司法或行政部门查封扣押;以及未处理完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相关事宜。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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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登记有三种,1、夫妻双方并没有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的。2、夫妻种有一方或者双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夫妻的结婚登记手续并不是在我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