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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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合同就没有合法收费权。但如果物业公司能证明为业主提供了服务且业主实际接受,就有资格索要服务费用。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收费标准往往会产生相应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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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下,物业公司就拖欠物业费提诉讼并主张违约金具法律效力。若业主与物业的服务协议明确物业费交纳期限、方式及违约金等,且物业有证据证明已履约,业主未足额缴费,物业公司依法有诉权追讨物业费及违约金。不过,审理时法院会依实际案情全面考量违约金金额是否合理,保障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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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责任义务,如小区环境卫生差、安防设施不足致业主合法权益受损,业主有权拒付物业费用。另外,若物业未经授权擅自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重复收费,业主同样拥有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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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业主拖欠物业费提起诉讼,诉讼时效通常自欠款行为发生起三年有效,此期限内物业公司可直接追索欠费。若超三年法定时效,对方以时效抗辩,物业公司可能丧失胜诉权。不过,若期间物业公司向业主主张权利,或业主愿承担义务,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或相关程序结束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