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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公司制度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954人
律师解析:
在该情况之下,雇员因违背了相关的企业规定而使得企业遭受了损失的话,他们是需要对于用人单位进行损失赔偿的。
首先,若是因为用人单位自身制定的劳动条款或者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国家的法律以及地方法规的情形,那么此情况由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发出警告并勒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
同样地,若是由于这些条款或者规定导致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再者,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用人单位的严重财产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向该劳动者追索经济上的赔偿;
然而,对于经济损失的具体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则可以从该劳动者本身的月薪收入里面进行扣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次扣除的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的20%。
至于工资扣除之后剩下的那部分,若仅剩的部分仍无法达到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就必须按照这一标准来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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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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