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若债务人有心规避债务,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逃脱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及第五百四十条中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转移行为。在此过程中,为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债权人亦可在紧迫状态下,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请求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阻止债务人继续对其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挪移。
担保人在诉讼被诉前提早离婚并转移财产,被视为逃避债务行为(1)在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进行财产分割后又于婚姻机关办理离婚以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实体法对被告人与其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行为作出无效认定,并据此裁定追加被告人的前任配偶作为被告人参与诉讼。
债务偿还、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都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很多因素。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包括财产的来源、用途和去向,以确定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法官会重新分配财产,对过错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同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财产处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规避债务、通过离婚进行财产转移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无效的。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具体来说,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将大量或大部分财产转让给一方,导致自己的偿付能力严重受损,从而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逃避债务而进行的财产转移行为。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在正式诉讼前的一年里,有财产被转移,且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或者补偿远低于合理价值,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认为是恶意逃债。但是,在做出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特别是要看看这种转移是不是真的会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阻碍。我们需要全面地分析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