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劳动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若欲解除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知;但若在该期间内,用人单位出现了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无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即可随时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试用期内解聘员工,一般不需要事先通知。不过,用人单位需要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原招聘标准和要求。要是拿不出足够有力的证据,那用人单位的解聘行为可能会被视为非法,得不到法律认可。要是员工真有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重大过失,那用人单位就有法定权利解聘,同样不需要事先通知劳动者。
试用期内,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严重违规或失职导致重大损失、兼职严重影响工作、合同因欺诈失效、犯罪受罚、疾病或伤残无法工作、多次培训后绩效仍差,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因健康原因或培训无效解除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中,只有以下情况才可以约定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在试用期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而在试用期间,若劳动者表现不佳、违反公司规定或严重失职给公司带来损失,用人单位有权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这体现了劳动法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劳动者享有提前通知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表现不佳时也有权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