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盗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销赃则是指将盗窃、抢劫、贪污等犯罪所得的财物进行变卖、转移或藏匿,以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盗窃是销赃的前提,销赃是盗窃的延续,两者共同构成了犯罪的全过程。
销赃者需要明白或应该明白所收购、贩售的财物是盗窃来的,并且实施了收购、贩售等行为;“明白”包括确切知道和合理推断;“应该明白”是基于客观情况进行推断的。此外,还需要有实际的销赃行为,比如交易、运输等,并且这些行为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犯罪。
在我看来,盗窃犯罪涉及的财物范围可广了,包括现金、珠宝、电子设备等有形资产,还有电能、燃气等无形能源,虚拟货币、网络账户等虚拟财产也在其中,另外,债务凭证、有价证券等代表财产权益的文件也属于可估价、可支配且合法拥有的财物范畴。总之,只要是能估价、能支配且合法拥有的财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犯罪的目标。
在盗窃犯罪中,所盗物品的种类繁多,有经济价值的财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的对象,比如金钱、黄金珠宝、有价证券、珍贵文物、艺术珍藏、汽车、房产等有形物质财富,还有电力、煤气、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以及互联网账户、电子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被盗物品的认定主要看其经济价值和是否可以被非法占有或控制。
中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财产按金额分级处罚。小额(1000-2500元)处管制至有期徒刑三年及罚金;中额(2500-4000元)至一年至两年;大额(4000-7000元)至二年至三年。金额巨大(7000-10000元以上)则递增刑期,可能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地方司法机构可依据本地经济和社会状况调整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