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1844人阅读
工伤认定中,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48小时”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首次确诊时间为准,超48小时死亡一般不认定为工伤死亡。但该规定不能绝对化,实际情况需综合考虑,如病情特殊、救治措施是否得当等,应具体情形具体分析确定是否工伤死亡。
1384人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遇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事故或确诊起30个自然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需延期要经批准。若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受伤员工本人、近亲家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或疾病确诊起1年内,直接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
1342人阅读
工伤认定不一定依赖目击证人。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表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资料,监控录像,与负责人或同事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均可作为证据。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无法证明非工伤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要收集整理证据按程序申请,遇阻可咨询律师,积极维护权益。
1088人阅读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但认定工伤需综合多因素考量,如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引发、是否存在法定排除情形等。此外,上下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也可认定工伤。职工上班期间受伤有认定工伤可能,具体要依据实际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