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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时间:2024.06.2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961人
律师解析:
如股权认定为夫妻单方面的个人财产,那么该部分股权便无需进行进一步的割裂和分配。
倘若股权被认为是夫妻共有的资产,而在夫妻共有财产中又存在着一方以自己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出资份额,而另一方并未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这种情况下应按照以下几种可能性分别作出处理:
1.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决定将该部分出资份额或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份额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如果过半数股东对此持有赞同意见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达了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愿,那么该股东的配偶即可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如果夫妻双方就出资份额的转让、转让价格等具体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超过半数的股东表示反对转让,然而他们愿意支付与原出资额相同的价款来获得该等出资份额,此时,人民法院可依法对已转让出资所产生的财产收益进行适当分割;
3.当过半数股东对于第二种情况的处理方案持反对态度,不仅不同意转让,同时也拒绝以同等价格购买该等出资份额时,应当理解为他们已经默许了转让的事实,也就是说,该股东的配偶可以依法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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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标准通常是根据股东的出资额、公司章程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配比例可以由股东协商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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