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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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申请取保候审(保释制度)。其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危害社会;患重病、无自理能力或孕期、哺乳期女性且无社会威胁;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申请能否获批由执法机构依案件及嫌疑人、被告情况决定,取保期间被取保人需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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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基本理由有:法官认为被告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被告被判大额罚金且取保不危害社会安全;重症、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孕妇、哺乳期妇女取保无重大危害;服刑期满但案件未审结。申请需被告等书面提交给办案机构,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办案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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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并非按月份简单计算。确定时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社会危害程度、案件复杂严重程度、预计刑罚、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保证金起算点通常为1000元,未成年嫌疑人或被告酌情调整,最终数额由司法机构依实际情况定。期限届满无违规,保证金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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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开庭前,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一般保持自由身等候法律程序。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常见强制措施,能保障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涉案人员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可免受监禁。但存在例外,如违反规定或案件有新关键证据致社会危害性增大,有关机关可调整强制措施。是否开庭前羁押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通常取保状态持续到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