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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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的主体有哪些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及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1.在贪污罪中,其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而言是指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机构的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2.而在挪用公款罪中,其主体则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负责管理或处理公共财产的人员;3.至于受贿罪,其主体涵盖了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国有企业、国家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贪污罪证据的主要构成要素是什么1、关于犯罪行为客观层面的关键证据;2、与犯罪情节相关的重要证据;3、与犯罪主体相关的关键证据;以及4、反映犯罪主观心态的核心证据。所谓证据,即是证明(特定)案件事实的必要依据,凡是能够揭示案件实际情形的所有事实信息,皆为证据。

贪污犯罪的实施主体具有特殊性,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在行政机构、国企、事业单位等履行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企业执行公务的人员。此外,在公共事务领域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贪污犯罪的主体。

这类犯罪的主要涉及两类人:一是公职人员,即在国家机构任职并履行相关公务职能的人;二是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当这些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公共财物、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就可能触犯贪污受贿罪。

贪污罪的主体有明确要求,主要包括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受委托履行管理、经营任务的特定人员。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涵盖了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国有单位的公务人员、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