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
李晓婷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就读于西南大学。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国家现行所有重要法律法规。毕业之后,便从事律师工作,有多年律师工作经验。现执业于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精通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如经济纠纷的调解与诉讼、重要商业谈判、合同等文书的起草与审核、内部制度的咨询建议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等)。李晓婷律师所在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敬业的服务态度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1、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2、夫妻双方中有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当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但精神病人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无效。
可以提出。但是由于女方不是完全行为能力,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女方在男方患精神疾病时可主动申请离婚,需通过法律程序。先解决监护权问题,再提交女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及离婚起诉书等至被告法院。如法院确认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可能判决离婚。离婚条件包括重婚、家暴、赌博酗酒、长期分居或导致情感疏远的其他情况。
在女方患重精神病且无行为自控力时,法律允许通过程序离婚。配偶需先变更法定监护权,然后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及起诉状等文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由双方感情破裂判定离婚,通常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