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否属于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可视为事实行为。遵循相关法律条款,不当得利乃指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获取他人之权益且对其造成了损害的行为。若得利者未能提供法律依据证明其获益的正当性,受损方有权向得利者索回所得的权益。若得利者已然将所获之利益无偿地让与第三者,则受损方可向该第三者提出补偿要求,并要求其在相对应的范围内履行返还款项的义务。
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常见的手段有这些:利用管理、经营等职权,把单位的财物偷来、骗来或者直接用发票等来报账把钱套出来,或者通过做假账、虚报开支等方法把单位的钱据为己有,还有低价把单位的资产卖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也破坏了经济秩序。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例如,擅自变卖托管的贵重物品且不归还,拾得遗失的贵重物品也不归还等。关键在于,行为人没有资格占有这些财物,且数额较大,当财物所有人要求其返还时,行为人不配合。
盗窃就是偷拿别人的东西,这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影响可大了。包括别人委托你保管的东西、掉了被遗忘的东西、埋在地下的东西,都可能被偷。这就涉及到信任了,别人把东西给你保管,你得守信用;掉了的东西,主人疏忽了,不是没主的;埋在地下的财宝,主人也不知道在哪。这些都可能被偷。所以,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物,别让人偷走了。
侵扰私人生活的行为形式多样,情节也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定性。在这些行为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比较突出的一种。如果行为人通过盗窃、非法手段等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就会构成此罪。法律对这类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以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