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赔偿精选解答 >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流程如何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流程如何

时间:2024.06.24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赔偿 阅读:1163人
律师解析:
行政责任主体在接到行政补偿申请书之后,理应展开立案审理之前的全面审查,倘若经过层层确认此份申请符合行政补偿的相关规定与要求,那么赔偿责任主体就应当果断做出设立受理的决策,并且对赔偿提出者发出正式的通知。
同时,赔偿责任方应当尽快自接收到申请书的那一刻算起,在两个月的合法时限之内,依法恪守职责、承担赔偿款项的支付义务。
倘若赔偿责任部门未能在既定的时间范围内作出是否进行赔偿的决定,那么赔偿发起者有权享有自期限完整的次日开始计算,总计为三个月的申诉期,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诉求。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有以下特点:(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2)......

行政救济的途径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若由于行政机关无意间进行的错误监控居住行为,对您个人造成了损害,对此情况,作为受害方,是享有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申请的权利的。尽管有时可能会出现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状......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