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
李晓婷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就读于西南大学。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国家现行所有重要法律法规。毕业之后,便从事律师工作,有多年律师工作经验。现执业于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精通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如经济纠纷的调解与诉讼、重要商业谈判、合同等文书的起草与审核、内部制度的咨询建议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等)。李晓婷律师所在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敬业的服务态度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交通事故中,应由负有责任之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若受害人因其受损车辆正用于进行货物运输或客运经营活动,而主张赔偿其在修缮期间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时,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当对此给予充分的赔偿。
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的承担主体在法律实践中,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通常是由违约方承担。然而,如果申请执行方自愿承担这部分费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针对执行金额未超出一万元的案件,每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元;而对于执行金额超过一万元的案件,则按百分之一点五(即收取1.5%)的比例缴纳相应费用。
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纠纷中,律师费是由委托人支付的。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合同里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或者败诉方恶意诉讼、滥用权利,法院可能会裁定败诉方承担一部分或全部费用。
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律师费一般是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但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有相关规定,律师费可能需要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来承担。比如在恶意拖欠债务的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判决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在夫妻分居期间,如果男方没有承担子女的生活费用,那么女方应该首先负责,但是也不是全责。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男方拒绝承担责任的时候,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让男方支付他应该承担的抚养费用,这样可以保证子女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