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诽谤罪的立案需经过几次起诉方可启动诽谤罪的立案基准为:(一)在同一诽谤资讯被实际点击、浏览的次数累积超过五千次,或者被转发的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情况下;(二)给被害者或其近亲带来精神失常、自残乃至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局面;(三)两年内因其诽谤行为曾受到行政处罚,之后再度实施诽谤行为的情况;以及(四)其他情节严重的特殊情况。
网络诽谤罪达到几次转发量即可立案对于诽谤罪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取决于以下几个要素:首先,同一诽谤性言论的实际点击和浏览次数必须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超过五百次方能构成犯罪;其次,当诽谤行为导致受害人或其近亲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时,亦应判为犯罪;另外,若某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那么他再次发生诽谤行为时,也将被视为犯罪。
诽谤罪的立案不能只看次数,应该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言论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都很重要。一次诽谤如果内容严重失实,对他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或者在社会上引起了恶劣的反响,那么即使只有一次,也可能会被立案。但如果情节比较轻微,那么可能需要多次诽谤才能构成犯罪。判定的重点在于行为的危害程度和严重性。
诽谤罪立案可不是单看转发次数,关键还得看情节有多严重。得综合考虑言辞有多恶劣、对受害人的影响有多大、还有传播的范围广不广。要是诽谤的内容被浏览超过五千次,或者被转发五百次以上,一般就算情节严重了,但具体还是得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
在网络诽谤刑事案件中,若同一诽谤言论的实际点击量和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五百次以上,应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关于“情节严重”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