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不当得利这一特定案由下,案由乃是人
民法院依据
诉讼案件所涉
法律关系性质的概括而生成之案件描述性称谓。
在此前提下,若获益者未能提供合法依据以获取不当之收益时,受损方有权请求获益者全额归还其所获得的非正当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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