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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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属非法债务,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致债务,另一方无须承担清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确为赌债,离婚或债务纠纷时法院可能裁定举债方自行承担,但举证责任在主张非共同债务一方,要提供有效证据,原则上无辜方不担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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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外遇引发的债务非夫妻共同责任,另一方无需承担。赌博产生的债务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受法律认可与保护,不能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愿的债务,外遇、赌博债务不符合界定标准。遭遇此类纠纷,要妥善保存和收集证据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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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律下,丈夫因赌博背负的巨额债务属非法债务,配偶通常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因其并非基于合法民事法律关系。但现实中,若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源于赌博,女方又无法反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女性遇此情况应积极搜集证据,如赌博记录、证人证言等,维护自身权益。一般情况下,女性配偶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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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网络赌博的离婚诉讼债务判决中,基本原则是网络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深入调查债务性质与来源,能证明是赌债且另一方不知情、未获利,债务由举债方承担,这需充分证据,否则可能被判定为共同债务,处理此类问题关键是搜集证据和界定债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