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道(台州)律师事务所
蒋莹律师 法律硕士 浙江金道(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青工委主任 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事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服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服务 蒋莹律师办案高效、热心公益,多次参与政协、政府机关、地方妇联主办的法律进课堂、进社区活动。为人耐心、细致、温和,擅长与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沟通,挖掘诉求,为委托人寻求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蒋莹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办理过刑事合规不起诉案件、开设赌场罪、保险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罪名的刑事案件以及服务合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等多种类型的民事合同案件。 本着”刑事精细化辩护,民事先服务后收费”的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对于已被批准取保候审的人士,在银行进行取款活动并无限制或禁令,因此这将不对其取保候审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取保候审并非会自动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尽管法律对取保候审的期限有所限制,但在取保候审期满之际,并不会立即自动解除,而需要由司法机关签发解除通知书。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到该通知书时,便意味着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已经解除。
取保候审的期限在外取保候审等候审理的时间限制最长可达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间内,对于该案件的调查、起诉及审判过程均不得有任何暂停或拖延之举。若发现其实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然届满,则必须立即解除对嫌疑人采取的这些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制度在我国施行过程中确实可能会涉及到费用问题,但这种费用主要是以保证金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也有权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当涉案当事人即将面临取保候审期满之际,您可参照以下步骤,稳妥迎接其回家:首先,务必预先与负责案件的司法部门进行有效联络,获悉涉案当事人的具体释放日期以及可能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其次,需妥善准备好保证金退回流程,如当初办理取保候审时已缴费,务必携带收款收据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处理。再者,请务必按时抵达公安机构或者法院指定的集合地点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