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终止后,他人使用是否算侵权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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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
专利的终止并不意味着他人对其使用就构成了
侵权行为。
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保护着我们的权益,即
专利权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放专利证书的那一刻起开始正式生效,但它的
有效期将持续到专利权拥有者主动提出放弃或者超过了按规定应按时缴纳的专利年费的最后截止日期为止。
因此当专利的失效期来临之际,专利所享有的权利将会逐渐丧失,任何人都受到法律
法规的保护,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来合法地利用这个已不存在的专利,自然也就不可能再引发任何的
侵权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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