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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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有法律约束力,若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不违法且不损害相关方权益,涉及财产分配、子嗣抚育等重大事项的约定通常有效。但同居关系不像婚姻关系有全面法律保障,法院不理会单方面解除同居关系,涉及财产和子嗣争议诉讼则会受理,协议效力取决于内容和签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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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同居生活时的开支划分有多种方式。若双方有明确约定份额,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可依据经济能力、消费习惯等协商确定,如收入高者多承担房租水电费等。购置财产按出资比例定归属。分手后,开支难精确划分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因素作合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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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女方怀有男方孩子未必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仅女方怀孕不能认定重婚,若女方在离婚诉讼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按夫妻名义生活可能构成,若仅因不正当关系怀孕且无结婚登记等则通常不构成。具体需依证据和法律综合评判,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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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同居期间,一方出轨一般不会产生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因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法律未明确同居出轨赔偿问题。若出轨达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求损害赔偿,但同居关系不适用此规定。若出轨造成对方财产或精神损害,可民事诉讼求赔,具体按法律和证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