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
李剑敏律师200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现执业于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和人力资源师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前曾先后任职于国有上市公司、民营上市公司的法务主管,在公司治理、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股权并购、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民商诉讼仲裁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期间曾代理过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诉讼、刑事等各类案件及新三板上市专项法律服务。近年来主要致力于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业务——能为企业提供常规法律风险防范及企业股权架构设计、企业合同管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等专项法律服务。 每周五下午为当事人提供线下免费咨询,请提前预约。
咨询该律师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产归属子女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保护效力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财产归子女所有,此项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且享有法律的充分保障。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达到离婚共识后共同签署的协议书,这一行为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理性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之上,只要内容不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份协议书便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对协议的双方产生约束效果,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
可以,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写明以下几点内容: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3、探视权的规定;4、其他约定事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共同抚养问题,应明确双方信息、离婚原因及意愿。需详细规划共有财产分割,并就共同监护子女事宜达成共识,确保双方权益。同时,解决债权债务问题,并注明其他条款。最后,双方亲笔签名并注明签署日期,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离婚协议撰写规定:明确双方身份及背景,阐述离婚原因及双方自愿态度,详述财产分配,强调共同抚养孩子的共识,表达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双方需亲笔签字并注明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共识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应载明双方对离婚、子女养育、财产及债务等事项的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