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可以单位,因此违法发放贷款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害我国金融管理制度,其犯罪构成要素包括:(1)客体要件,直接违反国家贷款管理;(2)客观要件,行为人违背法规,可能向无关人员发放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3)主观要件,行为人过失,对可能的经济损失估计失误;(4)主体要件,限于特定金融机构(如中资银行、信托公司等)及其工作人员,外资金融机构也可能涉及,其他主体不在此列。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通过金融机构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滥权向非关系人放贷,导致严重后果。主体为中国境内的中资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犯罪动机多为过失,行为人在执行职责时未能履行应尽义务,滥用职权。
银行或金融机构员工若违规发放贷款,即便未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损失,但因贷款规模庞大,仍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贷款金额若属“巨大”,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支付一万元至十万元罚金;若属“特别巨大”,则可能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要素包括:侵犯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权威性;违反规章制度,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给公众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犯罪主体为金融机构内部人员;主观上多为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