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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转自诉后还能调解吗

时间:2024.09.0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01人
律师解析:
对于由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件,法律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既无法进行调解,亦不得提起反诉。
然而,刑事和解制度因其灵活性而备受推崇,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满足相关要求的公共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可达成和平解决方案:
如(1)涉及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行为,若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四章、第五章所规定的犯罪种类,且量刑预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及(2)除渎职犯罪之外的其他犯罪行为,若量刑预期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在此类公共案件中,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对于所涉犯罪真诚悔罪,并向受害者作出相应的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善后处理;
(2)受害者明确表态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3)双方当事人自愿且合乎法律规定地达成最终和解;
(4)犯罪类型属于特定受害者的故意犯罪或是由直接受害者引起的过失犯罪;
(5)案件的事实情况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完善。
但需注意,如果被告人在过去五年内曾实施过故意犯罪行为的,则不适用于本部分法律条款关于和解程序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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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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